各社会审计机构:
根据市城投集团公司《社会审计机构遴选与管理规定》和工作需要,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大桥集团公司拟遴选会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及审计费控制价
(一)项目概况
武汉新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桥物业公司”)成立于1997年1月17日,为大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,注册资本500万元,实收资本500万元。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,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等。
截止2024年3月31日,新桥物业公司营业收入6,744,640.57元,利润总额127,187.51元,净利润95,390.63元。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账面数77,434,312.41元,负债账面数74,493,984.32元,所有者权益(净资产)2,940,328.09元。
(二)审计内容
1.审计范围:对新桥物业公司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审计,全面核实其资产情况、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等情况。
2.审计基准日:2024年3月31日。
3.审计要求:审计组中选后立即进场,要求2024年11月26日前出具审计报告。
(三)审计费控制价
参考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(鄂价规〔2010〕265号),并结合市场情况,本项目的总控制价为3万元。本次为大桥集团公司、房产集团公司共同委托,资产清查审计费由双方各承担50%。
二、参选机构资格要求
(一)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连续正常执业3年及以上;武汉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。
(二)具备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,入选市城投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B类(2024年度新调整的审计库)。
(三)业绩要求:2020年以来,承担过企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执业经历和经验,具有以上项目审计的证明材料各一份(提供合同或中选通知书)。
(四)人员要求:参选机构派出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(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)。参选机构须根据项目工作需要,配备足够数量的现场审计专业人员,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专项资产清查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经验,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审计工作。委派审计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与被审计单位配合度不高、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,参选机构在接到我公司提出的审计人员变动要求后立即更换。
三、遴选规则及要求
采用综合评分法,遴选的评审指标主要包括:
(一)资格审查文件
社会审计机构营业执照、执业资格证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公司资质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(企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)。
(二)技术文件
1.审计方法、措施和途径:拟采用的审计方法、措施和达到的质量水平,内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等。
2.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(附证明材料):项目组长及组员的执业资格、技术职称、学历背景;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及成绩;项目组长及组员在以往工作中赢得的荣誉;2024年最近3个月份缴纳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(缴费付款凭证及缴费信息查询明细清单复印件)。要求注册在湖北或交社保、发工资由武汉机构负责。
(三)商务报价
本项目的总控制价为3万元。
提交参选文件(壹份纸质版)时间:2024年11月19日(星期二)12:00前报送至大桥集团公司新光大厦402室。
(联系人:胡元鹂 联系方式:027-82639892)
综合管理部
2024年11月15日